文件制度(废弃)
学校文件

关于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越外发〔2015〕145号)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7-2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文件

 

 

浙越外发2015145

 


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应用型人才

培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现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并贯执行。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57 2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长(党委)办公室    20157 21日印发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既是实现学校“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的民办大学”的办学目标的要求,也是学校“12345”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效融合”,更好地满足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学校“三个融合”“四个协同”的教学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宗旨,以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育人能力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培养培训,实施政策引导,加强规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专兼结合、相对稳定、适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培养与引进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教学能力与实践能力并重、考取资质证书与专业能力培训并重的原则。

三、内涵界定

“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由专任教师、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专、兼职教师构成的具有“双师结构”的教师队伍;二是指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组成的教师队伍。

“双师型”教师是既有扎实的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又必须具备过硬的实际动手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解读:“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

(一)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双职称或双资格)

(二)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双经历)

(三)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双能力)

四、建设目标

力争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和具有行业(工程)背景的教师比例达50%以上,初步形成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专兼结合、相对稳定、适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五、主要措施

(一)实施“百名企业家进课堂”计划。各学院每年都要制定“企业家进课堂”计划,要积极拓展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聘请企事业单位技术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了解行业发展动向的企业专家为外聘教师,来校担任课程教学任务或实践教学任务,或给学生做报告、指导实践操作等。要求东语学院、西语学院、中文学院、国际学院每年分别聘请不少于10名企事业单位专家;英语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每年分别聘请不少于15名企事业单位专家。

(二)实施“百名教师下企业”计划。为提高专业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适应当今企业生产设备和技术不断更新发展的需要,解决学校实习、实训设备条件不足的矛盾,有计划、有目的的派专业课教师到对口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生产过程的管理和设计,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科研开发能力,熟悉所从事专业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便在教学中及时补充反映生产现场的新技术、新工艺。这是拓宽教师知识面,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每年要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充分利用课余及寒暑假时间,以脱产或半脱产的形式到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挂职、兼职锻炼,开展科研开发、技术服务、项目研制等企业生产、科研与管理活动,带学生一起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习与锻炼,切实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力争五年内,使每个专业教师均有企业实践的经历,有100名教师在企业实践的累计时间至少半年以上,部分中青年骨干教师在企业实践的累计时间力争达两年以上。

(三)有计划引进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借鉴德国、日本、丹麦、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应用科技大学的师资队伍建设经验,有计划引进具有5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同时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教师,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四)大力聘请从企业来的兼职外聘教师。结合“百名企业家进课堂”计划,大力聘请从企业来的有教学能力的实践专家、能工巧匠为兼职外聘教师,提高师资队伍的“双师结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这些教师从兼职转为专职教师。

(五)鼓励教师考取双职称证书和双资格证书。鼓励教师参加本专业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培训和考试,获取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鼓励教师报考或参加本专业实际工作部门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定,学校为教师的报考和参评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取合格证书。通过鼓励教师考证考级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班,从而更新知识、观念、掌握新技能、新方法、增强应用科研的能力。

 (六)建立校外“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拟与新和成集团公司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有计划的送专业教师到新和成公司学习和挂职,培养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各学院也要结合产学研合作教育,选择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学院都建成1-2个校外“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使该基地不仅是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基地,而且是“双师型”教师的实践基地和外聘教师的来源基地。

(七)积极开展教师发展的校内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教师发展中心的教师培训平台,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校内培训基地,定期组织专业课教师参加由实验实训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的技术培训,掌握实验或实训教学能力。加强各专业教学研究活动,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相互取长补短,进行传帮带。

(八)鼓励教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要充分利用校内外人才和教学资源,采取广泛的“产学研”结合方式,主动地把教学与企业生产管理实践衔接起来,鼓励教师结合“产学研”基地,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鼓励教师开展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并将成果转化应用。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领导机制

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二级学院成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二)建立“双师型”教师审核认定机制

二级学院成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每年12月份依据“双师型”教师条件对申报“双师型”资格的教师进行初步审核认定,并将通过认定名单及证明材料于12月底前报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与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院系报送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予以发文公布,“双师型”教师资格有效期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必须重新申请认定)。

(三)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机制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尽快提升双师素质,实行以下激励办法:

1.脱产到企事业单位实践的教师,实践期间其原职务、基础工资、业绩考核奖、福利等均不变,课时费按各系教师的平均课时发放,实践期满考核合格的视同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量;非脱产到企事业单位实践的教师,由学院根据实际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课时数)补贴。经批准脱产到外地市单位实践的,各学院给予报销往返路费并视情况给予住宿补助。

2.参加教育部、劳动部等政府权威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取合格证书的,学校给予报销培训费用。考出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或专业考评员资格的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考取行业相关职称证书的(如经济师、软件工程师等)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

3.聘请校外企事业专家进课堂讲学或者作为外聘教师的,按照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校外专家讲座及指导咨询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4.根据二级学院校外“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可以向学校申请,给予一定的基地建设经费。

5.在各级科研项目申报立项上,向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倾斜。

6.经认定为“双师型”教师的,同等条件下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优、选派研修等方面给予倾斜。从2020年开始,专业教师在申报晋升高级职称时,必须具备“近五年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校外专业实践累计半年以上”的实践经历。

7.“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二级学院考核挂钩,成效突出的二级学院,重点加分。

七、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的实施意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方案要明确培养对象、阶段(年度)目标、实现途径和配套的激励政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二)各二级学院每年3月底前须向教师发展中心报送当年度教师专业实践选派计划,计划要具体到人、实践单位、实践内容和实践时间等,原则上选择市内与我校教学科研工作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到外地市专业实践的要报批。教师专业实践期间,日常考勤由实践单位负责。教师专业实践结束后,须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填写鉴定考核表,由实践单位做出鉴定意见。

(三)缺乏本专业实践经历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师原则上都要制定个人的双师素质培训提高计划。计划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包含准备何时参加专业实践锻炼、争取何时考取何种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计划经教研室讨论、系主任审核、报二级学院审批后执行。

(四)承担公共课(公共教学部、思政理论教研部、大外部)的教师要结合本专业开展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研究工作,培养双师素质。

(五)“双师型”教师每年须有不少于两周的时间从事相关专业的实际工作或研究工作。在完成好理论教学的同时,要全面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八、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如与之前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快速链接
版权所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您是本网站的第1000位访问者
浙公网安备33069802000007号 浙ICP备050146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