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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全职返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科研型)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2-04-18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其前身为学校社会科学基础部和思政理论教研部,2017年5月4日,学校发文正式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校独立设置的思政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教学科研单位。学院同时也是浙江省首批“涉台教育基地”,是全国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暨思政理论课建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单位。2018年10月学院入选部校共建单位,由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与我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院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生命与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教研室,现有专兼职教师50余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2人,博士13人。近五年教师主持各级各类课题3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课题或项目13项,出版学术专著10部、合作译著1部;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一、人才引进计划

岗位

招聘学科/专业

应聘基本条件

数量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历史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教授、副教授或博士

 

5

心理学  教授、副教授或博士1

二、引进与聘任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者优先),每个聘期为三年,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续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7周岁,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且近五年取得以下学术成果:

1.立项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 项;或省部级重大项目1 项;或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并获得省部级教科研成果奖1项;或主持并获得市厅级教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

2.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4 篇(1篇权威期刊论文相当于2篇一级期刊论文;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 篇,最多可替代1 篇)。

有下列特殊业绩之一者可酌情放宽上述条件:省部级第二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三、相关待遇

待遇按照“基本薪酬+成果奖励”的方式发放,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成果奖励在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

(一)基本薪酬:24 /

(二)成果奖励:三年聘期内的基本科研任务不计奖,超额完成的重点学术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奖:

1.主持立项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按“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分×2”计发奖励;主持立项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按“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分×1.5”计发奖励。奖励按照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浙越外发〔2020178 号文件)规定,在立项当年计发50%,按时结题的在结题当年再计发50%;未经批准的延期结题,结题时不计发奖励。转入本校并以本校为第一单位按时结题的科研项目,则在结题当年按照50%计奖。

2.主持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获市厅级教研科研成果一等奖,按“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分× 3”计发奖励。

3.发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或CSSCI 期刊论文,或撰写咨政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采纳或肯定性批示,按“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分×3”计发奖励。

4.在《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按“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分×2”计发奖励。

5.在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 部,按“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奖励×2”计发奖励。聘期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仅限计1 部。

6.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国(境)外一般学术期刊论文不能按照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计算奖励,但可计为基本科研任务分。发表校定核心期刊论文、校内学报论文,不能按照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计算奖励,并不能计为基本科研任务分。

7.除上述特别说明外的其他成果,按照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浙越外发〔2020178 号)的标准进行计奖。

四、考核任务

1. 每学年至少主讲1-2 门本科生课程,每周至少主讲8 当量课时;

2. 三年聘期内完成基本科研任务30分。

3.指导青年教师发表篇一级期刊论文(须由青年教师署名第一、二级学院全职返聘学术带头人署名第二),或指导青年教师主持立项项省部级课题(须由青年教师主持,二级学院全职返聘学术带头人为主要参与人);

4.完成所在单位布置的相关工作和协议规定的工作。

五、考核方式

全职返聘高层次人才实行期满考核。

六、相关说明

1.三年聘期内基本科研任务分值按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标准分计分。

2.三年聘期内的基本科研任务,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奖。

3.主持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项目经费配套。转入本校的科研项目,学校按规定的项目配套比例对转入的经费额度予以配套。

4.指导青年教师发表论文或申报项目时,如果只能署名一人时,须在成果发表(或申报)之前向科研处提供纸质说明。

5.指导青年教师论文、科研项目,且与青年教师合作署名(青年教师署名第一、全职返聘高层次人才署名第二)的成果,可以按照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计奖,分配比例为青年教师60%、全职返聘高层次人才40%。二级学院全职返聘学术带头人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名单须在聘期开始时即向科研处报备,若无以上程序,则指导的成果不予认可。

6.全职返聘高层次人才的福利和体检与在职在编人才一致。不享受年终绩效奖励与医疗报销。

7.全职返聘高层次人才在完成聘期任务后,经考核合格,且年龄符合要求,身体健康,可申请进入新一轮聘期,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进行认定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续聘。

七、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发个人简历至邮箱:zhf@zyufl.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5-89114156,1375759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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