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教育基地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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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涉台教育基地是2010年经浙江省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的首批省级涉台教育基地之一。为将基地建设成为学校大学生了解台湾问题由来和发展趋势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培养爱国主义情感的重要平台成为增进两岸高校交流合作、增强两岸大学生沟通的重要纽带,特制定以下相关工作制度。

一、工作机制

成立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涉台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明确由分管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的副院长分管涉台教育基地,学院把涉台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抓好落实

涉台教育

涉台教育纳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体系,以思政理论课为主渠道,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展涉台教育

三、活动支撑

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由学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举办绍台大学生义工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绍台大学生暑期越地文化体验考察活动及中华经典诵读和书写中华经典等交流活动,增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

四、条件保障

1.活动场地到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别在镜湖校区和稽山校区设置涉台学习教育场所

2.人员配备到位为了切实推进涉台教育基地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明确1名专任教师具体协助副院长开展涉台教育工作

3.资料建设到位建设涉台教育专题资料库购置涉台教育相关的图书、视频、影像资料

4.经费保障到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年度经费计划中明确涉台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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