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大学新生始业教育中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宣〔2009〕69号)和浙江省教育工委、浙江省委610办公室、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转发〈浙江省反邪教协会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反邪教协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科协〔2009〕19号)文件精神,学校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宗教政策宣传与组建反邪教协会的通知》(浙越外党字[2009]18号),明确提出高校反邪教协会是由广大师生和有志于反邪教斗争的人士自愿组成的民间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学生社团组织。协会由学院党委宣传部领导、院团委直接指导,纳入院团委的社团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同时要求在2009-2010学年开学后,由团委负责组建学生反邪教协会,创始会员由大二的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组成。由团委任命首届反邪教协会的会长与副会长、秘书长。新生采用自愿的方法加入反邪教协会。
根据以上文件有关要求,反邪教协会于